低收缩中低强度混凝土配合比设计

供试配用的混凝土配合比中最大单位用水量、最大胶凝材料用量、最低集料体积分数。

应符合表2-11规定。

砂率宜为35%~45%。掺和料宜优先选用粉煤灰。在粉煤灰与矿渣粉复掺使用时,矿渣粉用量不宜超过掺和料总量的1/3。混合材与矿物掺和料的总量宜为胶凝材料总质量的20%~50%。


配制C20~C35低干缩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减缩型减水剂,其用量通过工作性、强度和收缩试验确定;配制C40~C45低干缩混凝土时,宜采用减缩型减水剂与自养护材料,自养护材料用量可按如下方法确定。

①无机类自养护材料等体积取代细集料,其用量以最大内引水量计算。最大内引水量为水泥质量的0.02倍。

②高吸水树脂(SAP)用量按最大内引水量进行计算,方法同①。

配制超低收缩混凝土时,高性能减水剂与减缩剂复合使用。减缩剂的用量不超过8kg/m3;在对混凝土抗冻性要求较高的结构中,应适当降低减缩剂用量;使用减缩剂时应减少单位用水量、降低水胶比。使用前应结合实际混凝土原材料进行减缩剂与水泥、矿物掺和料、减水剂等的相容性试验。在采用膨胀剂配制低收缩混凝土时,施工和使用阶段混凝土内部的最高温度不宜大于70℃,施工阶段需加强湿养护,使用阶段混凝土内部最低相对湿度不宜低于70%。膨胀剂使用方法应按《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》(GB50119)的规定执行。

配制低冷缩混凝土时,宜优先选用石灰岩、大理岩等线膨胀系数较低的粗集料;采用缓凝型高性能减水剂,并降低水泥用量。在确定水泥、矿物掺和料品种和用量时,应进行水化热试验。宜以60天或90天强度进行设计。低收缩中低强度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后,应使用该配合比进行不少于3组试件的重复试验,进行收缩性能和强度验证,分别测量低干缩混凝土的干燥收缩、自收缩、塑性状态失水量,低冷缩混凝土的线性热膨胀系数、比热容、热导率、绝热温升,其平均值应分别满足相关要求,强度不应低于配制强度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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